Workflow
全筑股份(6030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全筑股份全筑股份(SH:603030)2025-09-29 10: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一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若干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 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