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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筑股份(603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全筑股份全筑股份(SH:603030)2025-09-29 10: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全筑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股票 上市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或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或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