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九月 致: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一重工"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 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审阅了 三一重工关于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股东会会议文件,并审查、验证了本所律师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息、资料和证明。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三一重工如下承诺及保证: 其已经提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