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值权授予 - 公司拟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07%[2][6] - 激励对象为公司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 - 蒋学明、谢莺霞各获授6.70万份,占授予总数20.68%,占股本总额0.02%[8] - 潘惠忠等4人各获授4.00万份,占授予总数12.35%,占股本总额0.01%[8][9] - 孙馨获授3.00万份,占授予总数9.26%,占股本总额0.01%[9]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0] - 等待期为12个月[11] - 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13] 行权价格 -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不低于82.05元/股[15][17] - 最低行权价格占前1、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比例分别约为75.03%、74.48%、98.93%、113.79%[17] 业绩考核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23] - 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5%,触发值不低于20%[23] - 2026 - 2027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5%,触发值不低于20%[23] 行权比例 -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和复合增长率分三档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24]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取同比和复合增长率对应比例较高值[24]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依据前一年结果确认个人层面行权比例[25]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予日须为交易日[31] - 每一份股票增值权的税前激励额度=兑付价格-行权价格[34] - 激励对象每一行权年度实际兑现税前激励额度最高不超对应考核年度税前报酬总额1倍[3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有相应公式[38][42] - 公司初步估计股票增值权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影响较小[51]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情况本计划有不同处理方式[55][56] - 激励对象6种情形会失去参与资格[57] - 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已获授未行权股票增值权有不同处理[58][5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协商或调解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62] - 本计划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3]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和法律意见[65]
东芯股份(688110)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