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3] 收益与报告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 特殊情况转让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7] 信息申报 - 新上市等情况董高人员需申报个人信息[9] - 信息变化及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董高人员需申报[9]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人员买卖股票情况[10]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高人员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10] - 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0]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1]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11]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3年内被提名应披露相关情况[11]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2]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