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5] 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建议撤换[8][21] - 书面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其余忠实义务至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2年[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2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除外[18]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委托出席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委托书[21] - 未通知提案不得表决,获全体与会董事同意除外[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未选等视为弃权[25]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26] - 秘书2个工作日完成决议文件呈董事长签发公告[27]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董事有不同意见可签字说明[27][39] 其他 - 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3] - 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参会董事签字[30]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5]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3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