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友股份(6031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025年9月 1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2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