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文件是指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标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