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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济高发展济高发展(SH:600807)2025-09-29 10:1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 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