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董事 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在行使其职权时,应当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