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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评价制度
涪陵电力涪陵电力(SH:600452)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评价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