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6004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涪陵电 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