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提高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水平和管理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它突出贡献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董事会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设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董事会基金提取标准: 按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总额的1.5‰或上年度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净利润计 划超额部分的5%提取。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一)董事会基金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核算管理; (二)当年未使用完的董事会基金,转存次年继续使用; (三)当年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送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董事会基金使用范围: (一)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二)董事长认为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三条 董事会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