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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688063)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派能科技派能科技(SH:688063)2025-09-29 1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711,2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359,249元[9]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 股权结构 -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4,958,677股,持股比例为44.96%[20] - 黄石融科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27,272,728股,持股比例为27.27%[20] - 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0,887,050股,持股比例为10.89%[20]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2]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5%[1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2]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6][18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