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应具备相关条件且至少符合其一[10]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连任不超六年[11] - 不符合条件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1][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1]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专业意见[30]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独立董事薪酬与保密 - 任期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违法违规信息除外[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