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SH:600178)2025-09-29 10:0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董事构成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多于内部董事[6] 履职保障 - 公司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撑和服务保障,每年视情况组织实地考察或现场调研[11] 履职规范 - 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部董事履职问询予以书面答复并做好记录[12] - 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且不能及时补充时,可联名提议缓开董事会或缓议议题[14] 履职管理 - 公司应强化日常工作服务、规范履职业务培训、建立履职纪实台账、配合撰写履职报告[13][14] 考核评价 - 集团公司对委派的外部董事进行考核与评价,上市公司应配合[16] 薪酬办法 - 独立董事评价与薪酬按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执行[16] 责任追究 - 外部董事履职出现七种情形应当追究责任[18] 辞职退出 - 外部董事辞职或退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