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制度生效 - 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决议跟踪等工作,总经理是责任人,董事长指导督促,董秘协助监督[4] 跟踪执行 - 董事会办公室按季度跟踪决议执行情况并编制跟踪表[11] - 承办单位若不能按时完成决议或条件变更,应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10] 检查评价 - 董事会决议跟踪检查重点是是否按计划执行及效果是否达预期[13] - 董事会办公室从执行结果、时效评价决议落实情况并编制评价表[19] - 评价结果报管理层,作为承办单位绩效评价参考[15] 报告总结 - 出现执行环境重大变化等三种情形应作专项报告[15] - 董事会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形成定期总结报告向董事会报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