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