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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60073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SH:600733)2025-09-29 10:01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2-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上海市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2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相关资料进 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其中涉及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和"AI 智 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