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础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5266.6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066.67万元[12] - 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15800万股,向5名发起人发行[20] 股权结构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30.00万股,比例35.00%[2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47.04万股,比例26.88%[21]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24.96万股,比例7.12%[21] - 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28.00万股,比例16.00%[21] - 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370.00万股,比例15.0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数为21066.6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1]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3]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8]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43]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依法诉讼[45] 股份发行授权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4] 担保审议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1][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0]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董事[99]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一定比例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超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5]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9]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3]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74]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或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8,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7,198]
铁科轨道(688569)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