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铁科轨道铁科轨道(SH:688569)2025-09-29 0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可触发[5] 提议及请求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1]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2]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表决权规则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2] 表决结果规则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37]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0] 公告规定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4] 术语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5] 规则解释与施行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本规则由股东会制定和修改,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