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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SH:688488)2025-09-29 09: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9] 内审监察部 - 至少配备2名审计人员,设1名内审监察总监[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4] - 每季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20]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26]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审计资料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5] 申诉流程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19] - 董事长在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9] 审计通知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除外[19]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提交的报告及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8] 审计披露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特殊情况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时披露[28] 后续审查 - 内审监察部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工作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1]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9] 责任追究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材料等行为会被追究责任[29]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公司与时间 - 制度涉及公司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