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T&P 天阳律师事务所 宝地矿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5]第 35 号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九月 l T&P 天阳律师事务所 宝地矿业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的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 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