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15] - 关联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该关联交易事项即为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8]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0] - 除只有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公司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发行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2]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五项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福晶科技(0022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