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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福晶科技福晶科技(SZ:002222)2025-09-29 09: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3] 信息报告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3] 信息审核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后组织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需审批的提交审议后报送交易所并公开披露[24]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3] 股东相关披露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7]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5]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8]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及各部门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定期报告等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财务信息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3]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6] - 涉及对公司股价有影响的重大信息,接受媒体采访须征求董事会秘书意见[36]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6]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6] 责任主体与处罚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4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2]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2]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2]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2]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42] 制度修订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