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长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职务解除与交接时间 - 特定情形公司应30日内解除人员职务[5] - 人员离任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