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黄山谷捷(SZ:301581)2025-09-29 0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审计监督工作 - 内控审计部对公司业务等检查监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0] 财务报告审核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15] 外部审计管理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并确定聘用机构[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报告[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2]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24] 其他职责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3]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追责[16] - 内控审计部等提供决策前期资料,包括财务报告等[19] - 向董事会呈报会议报告、决议或建议[19] - 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