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688719) -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选一名董事不适用[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6]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股份数×待选独立董事人数[10]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股份数×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后续选举[12]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