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3011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5][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 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工作[13] - 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营活动,指导财务核算工作[17] 报告与申报 - 公司经理及其配偶、子女持有股份情况应向董事会申报[16] - 经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等情形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18]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职代会意见[18] - 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 会议相关 - 经营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22] - 经营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总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23] - 召开会议通知一般提前2日,重大事项提前3日送达书面材料[25]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9]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29] - 总经理定期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29]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或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29]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31]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31] 责任与生效 - 总经理失职致公司损失给予经济、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33]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