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具有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