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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6032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天龙股份天龙股份(SH:603266)2025-09-29 08:30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