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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股份(603266)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天龙股份天龙股份(SH:603266)2025-09-29 08: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 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二)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一章 总 则 (三) 公司保证所有股东具有平等地获得公司披露信息的机会,努力为投资者创 造经济、便捷的方式来获得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重大诉讼、仲裁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