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