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8]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文件保存与改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四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程序与监督 - 董事会通过变更议案后提前15天通知前任[1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主动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报董事会处理[19] - 监督评估选聘的事务所并提交报告[19]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