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股东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回购普通股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9]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合法权益[29] 决议争议处理 - 股东会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9]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公告规定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1]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冲突以《公司章程》为准[31]
铜陵有色(000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