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汉芯城(301563)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市历程 - 2021 - 2024年多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议案[5][6] - 2023年11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9] - 2025年7月31日发行注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同意[9] - 2025年9月26日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9] 股本情况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为4883.7074万元,发行股份数为1627.9025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511.6099万元[11] - 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数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11] 上市条件 - 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第(二)项上市条件[12] - 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13]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烨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3] 保荐情况 - 本次股票上市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指定丘永强、曾弘霖为保荐代表人[17] 合规情况 -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提交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规定[13][16] - 本次股票上市已取得批准和授权,具备上市主体资格[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