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5]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未履职或未解除投票无效[17]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14] - 公司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违法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19]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2] 董事会构成及会议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3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1] - 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32]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3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0] -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38] - 董事会会议对议题逐项审议、逐项表决,表决分同意、弃权、反对三种,可口头、举手或记名表决[4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可视频、邮件或书面等方式进行[43] 决议落实与责任 - 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总经理负责落实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有权质询[48] - 董事会应督促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违背决议追究执行人员责任[48]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相关事项致公司损失或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追究行为人责任[48]
招商积余(0019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