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招商积余(00191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招商积余招商积余(SZ:001914)2025-09-28 08:30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审核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调整为总经理担任[1][2]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60,346,0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独立董事,七名其他董事[31]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特定情形的回购本公司股票事项[31]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7]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有书面协议约定除外)[47] - 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