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0029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员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可独立聘中介机构,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给予相应津贴[26]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