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0029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5]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8] 子公司投资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经公司相关层级审议通过,审议开会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公司[10]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子公司及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9] 部门职责 - 投资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2]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12]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12] 决策阶段 - 对外投资决策经过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2] 财务报送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17]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回收对外投资[19] - 公司可因战略变化、项目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1] 信息披露 - 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需披露标的资产近一年又一期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2] - 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非股权资产交易,需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2]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控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