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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金奥博金奥博(SZ:002917)2025-09-26 13: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7]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11] 违规处理与报告 - 发现董事等违规,向董事会等通报或报告并披露[12] - 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1] 其他规定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