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经董事长批准可邀请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和人员参与审计工作[7]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各控股子公司等及相关人员[9] - 内部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等[10]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可调整[12] - 审计范围包括法人治理评价等多方面[12]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5]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7][18]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审计流程规定 - 审计通知书提前两个工作日送达,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19] - 被审计对象4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20] - 7个工作日内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21] - 复议15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21] 审计档案与奖惩 - 审计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1] - 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审计人员获表彰奖励[28] - 为审计提供线索或举报的有功人员获奖励[2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