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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祥科技(30118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万祥科技万祥科技(SZ:301180)2025-09-26 12:46

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组织架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第二届监事会三名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仍担任其他职务[2]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增加电池及零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等业务[4] 股份相关 - 2021年8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6] - 2021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1.00万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高级管理人员 - 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增加总经理、财务总监[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1][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1][22]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原需股东会审议,现已删除该规定[23]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发出通知至结束当日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4]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利润分配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4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4] 董事任期与职责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46][47]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辞职后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9] - 董事会职权新增对外捐赠、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5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0] 管理层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4] 利润分配政策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67] 资金支出与分红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6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6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68]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支出[68] 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送出,自发送之日的次日为送达日期[72]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2][73]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70]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6] 制度修订 - 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80]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