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水务(037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7]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等[7] 薪酬审批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9]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要点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7] - 会议记录需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 委员对议事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实施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