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10] - 2022年5月17日,获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新股[11] - 2022年8月8日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简称“魅视科技”,代码“001229”[1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9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58][59] - 激励对象共82人,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定[20] - 拟授予权益300万股,占股本总额3%[25] 权益分配 - 首次授予24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80%,占股本2.4%[25][26] - 预留授予6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20%,占股本0.6%[26] - 董事张成旺获授3.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1.00%,占股本0.03%[27] - 财务总监江柯获授3.8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1.27%,占股本0.04%[27] - 骨干员工获授233.2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77.73%,占股本2.33%[27] 时间安排 - 首次授予有效期最长36个月,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30][31] - 首次授予限售期12个月、24个月[33] - 预留授予有效期最长48个月,授予日12个月内确定[36][37] 价格设定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33元/股[49][5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33元/股[51][52]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13元/份[53][54] 后续程序 - 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0] - 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61]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62]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