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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润建股份润建股份(SZ:002929)2025-09-26 12: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审议[5]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相关细节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0] - 董事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22] - 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次审议未通过且条件未变的相同提案,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26]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会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法律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0] - 董事会会议非现场召开,以视频、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计算出席董事人数[20] 委托参会规定 -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董事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9] 提案表决规则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表决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22]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规则的情形包括国家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修改[35] - 规则修改事项属规定披露信息的应按规定公告或披露[3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时间信息 -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9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