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案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半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18] - 细则于2025年9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