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6]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 出现细则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2] - 协助董事、高管了解信息披露法规,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14] 证券事务代表 - 设专职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培训与考核 - 被推荐人员应参加深交所认可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6] - 董秘和证代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后续培训[17] - 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7] - 培训内容包括信息披露、治理等主题[17] - 董秘需接受公司内部、深交所年度和离任考核[19] - 履职报告书应如实反映履职情况[19] 其他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13] - 董秘违反细则情节严重董事会应及时解聘[2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