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该次股东会结束后10年[2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8][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提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应在股东会召开7个工作日前提交董事会[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董事会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5] - 本规则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也需特别决议批准[37]
招商港口(0018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