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上市公司提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3]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独立董事津贴与责任 - 公司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可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24] 沟通与报告机制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问题[24]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